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四川省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等文件精神,积极有效应对我市人口趋势性变化、不断优化人口结构,切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遂宁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遂宁市促进人口发展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朋友积极献言献策,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至4月20日。
邮寄通信地址:遂宁市东升路7号环岛商务中心5322室社会事业科,邮政编码:629000。
电子邮件地址:38123727@qq.com,主题请注明:《遂宁市促进人口发展行动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附件:遂宁市促进人口发展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3日
遂宁市促进人口发展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为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趋势性变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四川省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遂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О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行动计划,计划期至2030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筑“三城”兴“三都”,加快升腾“成渝之星”总体目标,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保持人口总量势能,优化人口结构,提升人口素质,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主线,强化人口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基础作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充分释放三孩生育政策积极效应,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方位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全方位对接成都都市圈、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二、行动目标
到2030年,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效应充分释放,总和生育率提高到适度水平,人口素质不断改善,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分布更加合理,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进一步提升,基本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格局。
(一)人口总量保持增长。逐步提升并将总和生育率稳定在适度水平,保持和发挥人口总量势能优势。到2030年,总和生育率力争达到1.6左右,常住人口规模稳定在280万人左右。
(二)人口结构逐步优化。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性别结构持续改善。劳动力资源保持有效供给,人口红利和人才红利持续释放。到2030年,16-59岁人口占比稳定在53%左右。
(三)人口质量有效提升。人口健康水平大幅提升,劳动力素质明显提高,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公民受教育程度和文明素养显著增强。到203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左右。
(四)人口布局更趋合理。优化城乡人口分布,提高城镇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城镇人口集聚能力,促进人口与经济、资源环境更加和谐。到203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
(五)重点人群保障有力。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镇登记失业率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六)有效落实国家生育政策。
全面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坚持推行三孩生育政策,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努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充分考虑全市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政策衔接,坚持依法组织实施。坚决取缔限制生育的各种不合理规定,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加快完善生育服务管理,积极推行生育服务证网上办理、委托办理、承诺办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提高人口动态监测水平,建立完善全市人口基础信息数据体系,密切监测各区域出生人口发展态势,加强对生育水平变化情况的调研分析,定期跟踪评估三孩生育政策实施效果,为不断优化生育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医疗保障、养老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关怀力度,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完善生育支持体系。研究制定符合遂宁实际、具有遂宁特色的生育支持政策清单,有效减轻育儿家庭负担,提高家庭生育意愿。落实产假、哺乳假、陪产假、育儿假等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探索建立产假、哺乳假等假期用工分担机制。全面落实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增强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生育待遇水平,降低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支出。探索建立托育服务消费券制度,落实支持婴幼儿照护相关税费减免政策。根据养育未成年人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指导各辖区根据实际情况,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妇幼健康、婴幼儿托育、儿童照料、学前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有效满足新增生育服务需求。优化调整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加强城镇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和乡村幼儿园建设,多渠道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补齐学前教育普惠资源短板。整合多方资源,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育机构和幼儿园等服务机构。大力推动城市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加大部门间的协同配合,不断完善大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的母婴设施。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理性的婚育观念,加大对适龄婚育群体的婚育辅导,积极破除高价彩礼、低俗婚闹等陋习。推进新型家庭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家风家教。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妇联(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七)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发改、财政、人社和卫健部门的协作,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扎实推进基本妇幼健康服务保障行动,免费提供孕产妇孕早期健康管理、产后访视和健康指导等规范服务。落实适龄儿童健康管理和常规免疫接种。开展新生儿期、孕产期、更年期等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启动妇幼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持续巩固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压实各级责任,确保母婴安全指标持续稳中向好。强化并指导各地密切监测母婴安全形势。加强新生儿复苏和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等适宜技术推广。加强危重救治协调机制和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
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实施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加快产前筛查(诊断)机构能力建设,补齐新生儿听力筛查机构服务能力短板,力争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所具备产前筛查资质的妇保院或综合医院,扩大产前筛查(诊断)服务可及性和覆盖面,强化服务质量监管。持续推进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等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增加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
探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应用。多层次、多形式开展生育力保护科普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生育力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积极探索推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力争将遂宁纳入四川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探索开展孕育能力提升重难点攻关,提升不孕不育诊治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鼓励推广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商业健康保险。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八)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布局托育机构建设,充分考虑人口流动、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区域内托育机构规划布局和重点项目建设规划。依托社区、幼儿园、妇幼保健机构等,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支持工业(产业)园区利用自有土地或设施新建、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将托育服务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利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婴幼儿照护设施和活动场所。到2030年,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个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或普惠托育中心,50%以上的街道有普惠托育机构。
努力丰富普惠托育多元供给。充分利用各级普惠托育项目,重点支持公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提质创优,支持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运营。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专业机构共同举办等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鼓励家政企业拓展育儿服务,完善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积极探索发展家庭托育点,推进小规模、家庭式托育服务的规范健康发展。大力推动“托幼一体化”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重点解决2-3岁婴幼儿的照护需求。探索发展家庭育儿共享平台、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等智慧托育新业态。积极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到2030年,全市形成基本完善的多层次、多样化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不断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完善政策支持,鼓励各地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切实落实对托育机构的减税降费政策和水电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等。加强对托育机构的规范管理,健全、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公示和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托育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同,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动态管理,坚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机构的服务行为进行全程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专业人才队伍。鼓励职业技术院校等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加强婴幼儿照护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将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培训纳入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大力提升托育服务、母婴用品、乳粉奶业等质量水平,促进连锁化经营、集团化发展,培育行业遂宁品牌。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全面提高人口素质
(九)增进全民健康素质。
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培养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群众体育引领员队伍,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统筹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15分钟健身圈。持续推进遂宁体育中心等7个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满足群众运动健身需求。
加强人口健康管理。聚焦影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环境等因素,坚持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引导全民形成正确的健康观和生活行为方式,积极开展合理膳食、烟酒控制、心理健康、环境质量、卫生应急等重点领域健康促进行动。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加强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及高风险人群筛查和干预,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完善癌症防治体系,开展重点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工作,逐步扩大癌症机会性筛查覆盖面。加快构建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全面开展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多渠道管理服务。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做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健康需求。拓展体检机构健康管理功能,探索高端健康管理服务。发挥中医药在慢病管理、体能恢复等领域独特优势,推广应用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全面推进市、县两级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和基层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室建设,在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积极推进开展治未病工作。
提升全民医疗保障水平。以人口分布为导向,持续优化医疗资源区域布局,聚焦“医、教、研、防、管”,立足遂宁、服务川渝、辐射西南,实施“五大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构建与全市“1+3+6+20”市域城镇发展体系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突出发展差异化、医疗同质化。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逐步扩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范围,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支持市中心医院积极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成立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远程医疗协作网,并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服务关系和双向转诊通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优质医疗服务覆盖更多人群。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医保局
(十)提高人口受教育水平。
提升适龄人口基础教育质量。完善基础教育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构建以普惠性教育为主体的办园体系。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方向迈进,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落实城镇开发配套建设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机制,统筹推进学校布局调整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城市优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数量、规模与城镇化进程相适应。推进“县管校聘”“岗编适度分离”改革,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建立岗位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教师轮岗交流。推进“平台+教育”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多级分布、覆盖各级各类教育、互联互通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依托“互联网+教育”,统筹建设“三个课堂”,切实加强线上教育,建立健全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改进校内教学质量和教育评价,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探索开展假期托管服务,严格规范校外培训。
扩大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全力推进区域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加快建立遂宁市建设区域职业教育中心激励政策,为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提供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扩大“订单”“定向”“订制”“定岗”及“企业冠名”班培养规模。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职业启蒙教育,实施中高职教育衔接推进计划,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认、纵向流动。提升职业教育质量,落实高职“双高计划”,中职“三名工程”,强化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产教融合专业化水平。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完善职务职级晋升政策,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评定贯通机制。
加强高层次人才创新能力培养。实施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改革高等教育培养方式,探索推行创新型教育方式方法,突出培养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促进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开展人才培养深度合作,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四川大学、西南大学等16所高校签署市校合作协议,与重庆市潼南区、铜梁区、合川区等地共同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涪江流域科技创新走廊。进一步深化合作,为遂宁解决技术难题、引进急需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深入实施“川中明珠计划”“高校·企业创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举办“遂宁市创客大赛”,吸引高端人才参与创新创业活动,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平台和支持。
促进全民终身教育。充分整合学校教育机构、网络教育机构、社区教育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多渠道扩大终身教育资源,更好满足不同群体、不同阶段多元化学习需求。建立统一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制度,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完善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转化和论证制度,制定学习成果认证标准,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互认衔接。健全老年教育体系,推进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有效融合,支持各类有条件的机构举办老年大学,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基层老年学校或老年大学教学点。丰富数字教育资源供给方式,构建泛在互联、开放融通的社会化学习环境。加强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工作,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制度,推动各类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十一)增强劳动力技能素质。
提高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推进“技能遂宁”建设,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健全技能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遂州技能大师,建设技能强市。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强技能人才表彰激励,营造技能成才良好氛围。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实施技工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优化布局结构,稳定和扩大招生规模。提升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质量,打造一批高质量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推进职业培训产教融合发展。大力推进遂宁职业体系建设,加快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落实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政策。推进竞赛集训基地和办赛基地建设,整合全市优质实训和竞赛资源,提高职业技能竞赛专业化程度。承办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和专项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持续打造遂宁技能大赛品牌。
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健全创新创业引导专项资金长效投入机制,加大对初创实体提供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扶持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发展,深化多元融资环境,创新拓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服务创新创业融资需求。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培育发展一批承载能力强、辐射带动大的创新创业平台,扶持建设10家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峰会、创业博览会、创业沙龙、项目巡诊等活动,打造“遂州杯创业大赛”“就业创业博览会”等赛事品牌。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现培训1.5万人次。实施重点领域创业带头人培养计划,鼓励引导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新创业。培育一批返乡创业先进县(市、区)、市直园区。
有效利用国际国内人才资源。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以“遂州英才”工程为统揽,大力实施金荷花领军人才引领、杰出团队扶持、川中明珠培育、乡村人才培养“四大人才计划”,到2030年,引育不少于100名行业顶尖人才、30个领军型团队、1000名本土拔尖人才和10000名乡村骨干人才。持续推进“双招双引”,深入实施“遂智回归”行动,常态化开展“组团招聘全国行”活动,借助清华、北大、川大等校友会资源,集聚更多高端人才和优质项目落户遂宁。拓展引才用才渠道,探索“人才+项目”的国际人才合作交流模式,推行“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引进方式,促进人才与项目深度融合。创新人才引用模式,推行人才“带编入企”,鼓励企事业单位在发达地区、职业院校等建立研发中心、实验室。
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有效拓展与老龄人口身体素质、文化技能相匹配的再就业岗位,鼓励延长专业技术领域老龄人才工作年限,完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老龄人才自主就业创业政策环境,扩大老龄人口劳动参与率。鼓励支持老龄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返乡下乡,在农村实现并带动就业创业。引导老龄人口参与和举办养老托幼、社区管理、集体经济、生态养护等项目。依法保障老龄人口合法收入、劳动安全、身心健康等再就业权益。培育壮大老年志愿服务队伍,打造老年志愿服务品牌。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十二)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提升居民文明素养。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加强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和礼遇帮扶。广泛开展“孝善和俭”道德传扬等活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移风易俗教育实践活动,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诚实守信,遏制陈规陋习,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增强公民生态环保意识。
增强公众科学文化素质。提倡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抵制迷信和腐朽落后文化。实施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计划,完善科普平台建设,有效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创新科普方式,积极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月、全国科普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科普活动,扩大公众科普覆盖面。广泛开展“书香遂宁·全民阅读”活动,推进以公共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城市书房为核心的各类阅读服务场所建设,提升城市书香气息。积极引导公众更多走进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益性文化场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共青团遂宁市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妇联、市科协
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十三)扩大养老服务多元供给。
拓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全面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能力,持续扩大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落实基础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适时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给予适当倾斜。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特定老龄人群津补贴政策,逐步提高社会福利水平。按照国家部署,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落实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促进老龄人口长期照护服务制度化。推动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服务。
健全多元化供给网络。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提质增效,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推动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务机制,发展“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实施老年人居家和社区社适老化改造工程,加快建设分布式、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形成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片区化集约化布局建设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依托中心镇、重点镇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发展农村养老机构联合体,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完善农村养老三级服务网络,鼓励发展农村、社区互助养老。推动机构养老转型升级,拓展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加强农村老年餐桌建设。
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引入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通过承包经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等方式参与运营管理。引导社会力量重点建设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普惠型养老机构,适度建设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养老机构。引导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开展辐射周边的居家社区健康养老服务。发展智慧养老服务,实施“互联网+养老”提升行动,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和“智慧养老社区”。贯彻落实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价标准体系,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业与健康、体育、教育、文化、旅游、餐饮、家政、金融等行业融合发展,有效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加快推进区域文旅康体中心建设,制定旅游品牌创建相关奖励政策,推进一批主题化、精品化文化旅游和健康养心项目。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养老服务人员一次性岗位补贴和养老护理员从业年限补贴制度。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金融工作局
(十四)优化老年健康服务。
加强健康教育与预防保健。依托医疗卫生机构、老龄服务机构,开展疾病预防、伤害预防、残疾预防、心理健康、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宣传,普及老年健康科普知识。持续推进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利用多种传播媒介普及健康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强化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完善老年人心理健康与精神疾病早期预防和干预机制,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体检和筛查评估。
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加大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力度,支持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加强老年疾病诊治,为老年患者提供老年综合征诊治服务。做深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服务。
全域推进医养结合。全域推进医养结合。支持大型医疗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牵头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支持利用闲置的社会资源改建一批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将部分非建制乡镇卫生院改建为医养结合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到2025年,新建或改建10个社区医养结合中心。支持养老机构配备医务室、护理站等,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能力。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通过合作共建、协议托管等形式开展合作,规范签约服务项目。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机构增加执业地点,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十五)丰富适老产品供给。
加强老年生活用品开发。促进涉老食品、药品、保健品行业规范发展,支持相关中药产品研发生产,保障产品品质和健康促进作用。鼓励中医药企业立足我国特有中医药文化,发挥药食同源、药膳特色,结合四川地区特有滋补饮食习惯,推动发展特色中医药保健食品等。鼓励开发老年特色生活用品,支持老年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促进涉老产品升级换代,满足老年人个性化需求。培育发展老年用品专业市场,鼓励企业设立老年用品专柜和体验店。
发展老年功能代偿产品。重点研究开发老年人护理照料、生活辅助、功能代偿增进等老年辅助科技产品。推动发展血糖仪、助听器、呼吸机等家庭医疗器械,服务高龄、患病老年人家庭照料和护理需要。鼓励养老机构配备康复治疗、运动训练等康复辅助器具,满足术后技能恢复或失能老年人的康复训练需求。开发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助行、助浴、助餐的特制食器、淋浴器、便池等辅助产品,促进家庭和养老机构普遍配备。
创新开发智慧健康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等健康监测产品,开发智能检测、看护设备,研发生产残障辅助、家务、情感陪护、娱乐休闲、安防监控等智能服务型机器人产品,提高适老医疗器械智能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
(十六)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对公共设施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满足老年人安全通行需求。到2025年,全市建成8个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积极创建老年友好城市。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既有住房加装电梯,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供便利的出行通行环境。在公共活动场所,完善更新带有安全扶手靠背的公共休息座椅,增设独立无障碍卫生间,规划建设健康步道。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适老化改造,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方便安全的出行和居家生活环境。推动医疗、社保、金融、邮政、交通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置必要的线下办事窗口,为老年人保留一定数量的线下名额。提高数字化终端老年人易用性,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加强老年人社会优待。完善老年人社会优待制度体系,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推进非户籍常住老年人与本地户籍老年人同等享受社会优待。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为老年人提供就医便利服务。鼓励旅游景区全时段对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待遇。在市政公共服务领域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服务。引导支持公共场馆和社会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及需求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鼓励支持各级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进一步拓展优待项目,创新优待方式。推广老年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各项优待政策。
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深入推进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广泛组织动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家庭个人,以走访慰问、权益维护、文化活动、志愿服务、主题宣传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督促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责任,将赡养父母行为纳入个人社会诚信记录。提高老年人对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的识别和防范能力,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完善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制度,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减免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收费。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六、促进重点人群共享发展
(十七)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实施《遂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建设。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建立健全有利于女孩家庭发展的帮扶支持政策体系,营造尊重女性、保护女童的社会氛围。深入实施“高校·企业创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院士专家遂宁行”等活动,柔性引进高层次女性科创人才,落实《关于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的实施方案》等科技政策,激发女性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提高妇女的受教育水平和专业技能,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推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和管理。关心困难妇女、病残妇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建立和完善困境妇女救助保障长效机制,持续深化贫困妇女“两癌”救助民生项目。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落实《反家庭暴力八项措施》和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维护女童人身权益“五项机制”,推动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依法打击、严厉惩治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委组织部、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十八)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全面实施儿童发展纲要,健全保障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聚焦未成年人保护“6613”工作思路,持续实施“六大行动计划”和“三大专项行动”,全方位构建“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完善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指导服务。发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兜底保障水平。全面实施收养评估,优化收养登记流程,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实施“童伴计划”等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加大政府购买儿童关爱服务力度,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工作。健全保障儿童身心健康的制度机制和服务体系,加强儿童健康干预和儿科诊疗能力建设,改善困难儿童营养状况。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加强未成年人在校期间合法权益保护,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坚持面向全体,关注每一个学生。全面落实全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健全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工作体系、保障体系,建设省级青少年校外活动综合阵地。积极创建儿童友好城市。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妇联、共青团遂宁市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十九)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范围。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继续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将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不断提升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水平,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辅助器具适配率超过85%。充分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以上,全市至少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开设高中或职业高中班。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累计完成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5000人次以上,扶持5000人次残疾人稳定就业,实现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速与全市GDP增速基本同步。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全市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能力达到500人次/年以上。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省残疾人公共服务面广、残疾人就业率高、残健融合度深的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市。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
(二十)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保持脱贫人口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好用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健全城乡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加强基本生活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特困人员供养机制。完善专项社会救助,巩固提升低收入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保障水平。坚持开发式帮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提高其自我发展和增收致富能力。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实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访视、照料服务等。支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医保局、市城乡住房建设局
七、优化人口空间布局
(二十一)推进人口城镇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引导人口适度集中集聚。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将居住证持有人纳入常住人口城市管理。畅通随迁子女就学渠道,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入园政策,确保“应读尽读”。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社保体系之间无障碍转移,完善落户人员住房保障政策措施,推动农业转移人口享有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基本住房保障服务。强化“人钱挂钩”政策支持,建立健全“人地挂钩”机制,优先支持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多的城镇建设。大力实施“城市能级全面提升”对标竞进行动,持续优化城市形态、生态、业态、文态、活态。加快大英、安居与主城区融城发展,支持射洪、蓬溪与中心城区协同发展,统筹产业发展、人口规模和就业需求,实现各县域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全面推动县域副中心建设,有效承接县城部分转移功能,加快培育市级重点中心镇,不断提升县域副中心、中心镇综合承载力和服务配套功能,促进人口向县域副中心和中心镇集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二)促进农村人口安居乐业。
推进农村居民就业增收。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做大做强,依托173公里农环线、中环线,大力发展智慧农业、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激发乡村发展内生活力,不断拓宽农民就业渠道。推动优质粮油、现代畜禽、特色水果、绿色菌菜、道地药材、生态水产六大特色优势产业成片成带成规模发展,加大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农民就地就业岗位。打造“3+3+3”特色优势农产品体系,让农产品赋能增值,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水平。严格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保障农民转移性收入,探索本地特色农业保险,最大限度减少农民生产风险,激励、引导农民发展以粮油为主的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盘活农村存量资产,探索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有效实现形式,提高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做实乡村片区规划,助推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成势见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乡村宜居宜业,全面改善农村路、水、电、气、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条件实现设置设备齐全、布局合理,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运行机制健全,设施得到有效利用。继续实施乡村绿化、村庄洁化、水体净化、杆线序化、庭院靓化“五大治理”,严管农房盲目扩建,严控新建农房体量风貌,推动村庄“一时美”变“持久美”、“局部美”变“全域美”。加快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城市优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十三)强化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力度,着力提升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有序发展以产业集群成链为依托的城市新区、产业新区,持续增强人口和就业吸纳能力,围绕构建“1+3+6+20”城镇发展体系,推动人口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提高人口城镇化质量,2025年实现中心城区人口突破100万人。实施人口绿色发展计划,深入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推动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持续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加快退出落后产能,加快传统产业节能改造,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持续推进建筑节能,推动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提高绿色建筑整体质量和水平。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八、保障措施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促进人口发展行动计划实施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促进人口发展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完善市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完善人口发展政策体系建设,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合力。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据本计划提出的重点任务,研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各县(市、区)政府要完善计划实施机制,制定本地区人口发展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本计划各项重点任务。
(二十五)完善人口治理。加强研究人口发展战略,完善人口空间布局,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逐步完善家庭发展政策支持体系, 扩大家庭社区服务供给,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建立以常住人口为导向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精准度。加强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发挥群团组织、计划生育协会和社会组织在生育支持、健康促进、老年照护、家庭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十六)开展监测评估。推动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强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探索整合分散在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统计等部门的人口数据和信息资源,加快遂宁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实现就学升学、户籍管理、婚姻家庭、殡葬事务、就业创业、生育和健康、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等人口基础信息的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和综合集成,做好人口信息服务。健全人口动态监测和评估体系,科学监测和系统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探索建立定期发布全市人口预测报告的机制。
(二十七)加大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开展人口市情、人口发展计划和人口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倡导积极健康的婚育观、家庭观,营造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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