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五月起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

来源:物价工作 发布时间:2013-02-2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市发改委会同市监察局、卫生局、纠风办、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将从5月份开始,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含社会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以及与医药卫生服务有关的部门和收费单位等的价格执行情况,依法进行重点检查。

5月13日上午,全市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动员会在市发改委会议室召开。全市二乙(含二乙)以上医院12家及8家大型药品销售、生产企业均派出了代表参加。会议安排部署了我市开展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对象覆盖面较广,历时8个月,处罚力度大,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除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外,还要处以最高5倍的罚款。检查时限为2010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对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执行情况;药品加价率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执行情况;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检查检验的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

通过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切实维护正常的医药价格秩序,减轻群众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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