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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工程项目税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8-07-2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实施,目前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已实现增值税纳税人全覆盖,发票真伪实现网上实时查询,原有“先验票后付款”管理模式效率偏低、管理重复。为优化营商环境,切实降低社会办税成本,减少行政审核事项,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废止《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工程项目税收管理的通知》(遂府办发〔2015〕13号)。自公布之日起,该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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