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18年1月,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督检查和本息兑付风险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川发改财金〔2017〕628号)要求,我委对我市已发行、仍处于存续期的企业债本息兑付风险进行了排查。经排查,暂未发现兑付风险。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督检查和本息兑付风险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