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绵遂内铁路绵阳至遂宁段(遂宁境内)征地拆迁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竞争性方式选择工作,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绵遂内铁路绵阳至遂宁段(遂宁境内)征地拆迁资金开户银行竞争性方式选择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9〕4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川财规〔2018〕17号)、《遂宁市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遂财库〔2019〕19号)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公正透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原则,保障遂宁市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银行或商业银行对绵遂内铁路绵阳至遂宁段(遂宁境内)征地拆迁资金专户选择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安全可靠,科学评估。以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兼顾资金流动性、资金收益和支持经济发展等,结合“大财政”构建成果,科学设置评选指标选取开户银行。
三、主要内容
(一)选择方式。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防止利益输送,保障资金安全,促进征地拆迁资金保值增值,本次开户银行选择采取竞争性谈判形式进行。
(二)相关标的。绵遂内铁路绵阳至遂宁段(遂宁境内)征地拆迁资金专户。本次招标将对市本级的绵遂内铁路绵阳至遂宁段(遂宁境内)征地拆迁资金选取1家开户银行,用于存储、核算、收付市本级绵遂内铁路绵阳到遂宁段(遂宁境内)征地拆迁资金。
(三)参与银行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面向遂宁市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银行或商业银行。参与投标的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重大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且上年度在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综合评价等级为B等及以上,无3年在遂完整评级的新进驻银行,以其总行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评判,需在B等及以上(提供客观证明材料复印件);
2. 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上述条件若银行存在任意一项未达到,该银行不具备参与评标资格。
(四)评比方式。本次招标将运用综合评分法对参与银行进行评分,设定银行经营状况指标(分值30分)、贡献度指标(分值30分)、服务水平指标(分值30分)、利率水平指标(分值5分)及重点项目信贷支持指标(分值5分),最终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确定中标银行;若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五)其他约定
1. 中标银行承诺不收取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发放、转账、票务、开卡、年费等相关手续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 本次绵遂内铁路绵阳至遂宁段(遂宁境内)征地拆迁资金专户不设保底存储金额,按照《遂宁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统筹存储办法》(遂财库〔2022〕12号)在中标银行内进行资金统筹存储。
3. 若中标银行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财务恶化、信用危机等情况,中标银行须迅速、主动配合我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绵遂内铁路绵阳至遂宁段(遂宁境内)征地拆迁资金安全。
4. 若中标银行在账户存续期内未履行承诺的相关条件,将终止账户合同,中标资格顺延至本次评比结果下一位,账户和资金迁移至新中标银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委作为绵遂内铁路绵阳至遂宁段(遂宁境内)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主体,严格履行管理主体责任,组建评选委员会,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遂宁市中心支行、遂宁银保监分局等选派熟悉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和银行支付结算业务,并与参与银行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任成员,有序高效统筹做好专户开户银行竞争性开户方式选择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为确保开户银行竞争性方式选择工作公平性,评选工作接受全过程监督,若评选过程存在违反本方案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参与银行需出具廉政承诺书,不进行任何利益输送,并保障提供相关材料真实、准确,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得参评。
五、其他事项
(一)公告期限: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2日。
(二)报名方式:填报报名表并盖章后提交市发展改革委铁路建设综合科。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17:30
(四)其他:各银行在提交报名表时领取《遂宁市市本级绵遂内铁路绵阳至遂宁段(遂宁境内)征地拆迁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竞争性方式选择评分细则》。市发展改革委将在正式评选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通知报名银行评选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各银行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银行总行2022年财务报表,廉洁承诺书,以及本公告和评分细则约定的承诺函等相关材料。各银行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本项目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均需在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正本”或“副本”字样,装订成册、密封装袋,于评选当日提交评选委员会。
附件:遂宁市市本级绵遂内铁路绵阳至遂宁段(遂宁境内)征地拆迁资金专户竞争性选择报名表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