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发改委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矿泉水价格稳定

来源:物价工作 发布时间:2013-02-2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1年7月26日下午,接遂宁市应急办通知,绵阳段涪江水质个别指标超标,市城区出现抢购矿泉水现象,我市市民受到绵阳市矿泉水抢购影响,部分超市和商店也出现了矿泉水销量猛增和脱销的现象。市发改委接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采取三项措施稳定市场矿泉水价格问题。  

一是派专人电话及时了解各大型超市矿泉水销售情况,并要求各大超市立即做好销售秩序维护工作,并不得随意涨价。  

二是加强市场矿泉水价格监督检查,确保市场有序运行。在委领导的带领下,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和船山区价格监督检查局立即组成了4个检查组从下午7:00到晚上10:30对中央商务区、德胜路以南、和平路以北、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采取分块包干,开展拉网式检查。在检查中,各检查组把经营者有没有囤积居奇、有没有哄抬物价、有没有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和有没有明码标价的行为作为检查重点,要求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正常价格销售,不得擅自涨价、串通涨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是派专人24小时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凡是接到矿泉水涨价举报案件,就立即开展调查,并严肃查处。7月26日晚上8:20分,接到一起桶装矿泉水涉嫌涨价的举报后,我委就立即派出专人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对该销售企业的销售行为进行了规范处理。  

27日,市发改委和船山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同志继续在市场上开展矿泉水销售价格巡查,未发现矿泉水销售过程中的价格违法现象,我市矿泉水销售价格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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