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市能源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开展全市能源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从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近四个月的能源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市发改委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进行部署,实行企业开展大排查、区县开展大检查、全市开展大督查的三个工作步骤,采取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三个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石油液化气、液化压缩天然气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企业;油气长输管道和集输管道及附属设施(或管道设计压力大于4.0Mpa)的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和在建工程的企业;水电及电航在建和运行工程企业;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及热电联产在建和运行工程企业等重点能源企业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工作。
市发改委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邓斌主任任组长的“遂宁市能源企业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同时采取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安全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增强大检查成效;严格执法亮剑,切实追究责任;建立长效机制,防患安全事故于未然等措施,对大排查、大检查和自查整改不认真、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彻底,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和大检查组织不力、执法不严的有关企业、单位负责人追究责任,并将依法关闭和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增强全社会、全机关、全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