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执行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发展改革局、高新区科创经发局:
为全面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根据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安排部署,现将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执行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工作
(一)归集范围。一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及有关机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要求进行审批的。二是市场主体违规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的。三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及有关机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如国、省层面已放开但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等。四是其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
(二)归集要求。由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每季度对上述四个方面的案例进行定期排查,排查结果报市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改革科。
二、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通报制度
市发展改革委把案例归集情况作为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遂宁)”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三、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处理机制
(一)建立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每年开展一次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的评估、排查、清理工作,建立覆盖市、县(市、区)两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
(二)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市场主体对县(市、区)、市直园区和有关市直部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为可投诉举报。电话号码:2988181。
(三)建立处理机制。市发展改革委接到投诉举报电话或邮件后建立工作台账,组织协调涉及的县(市、区)、市直园区和有关市直部门研究处理,处理结果第一时间通知投诉举报方。
四、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联络机制
建立由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科室负责同志,县(市、区)、市直园区发展改革部门分管领导、科(股)室负责同志组成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联络机制,负责做好联络、协调、服务等具体工作。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