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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5-11-2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四川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公司、中石油大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降低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840号)精神,现将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59元调整为2.89元。

    二、对当年内月均用气3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气,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元降为每立方米2.20元。

    三、万通燃气公司租赁用户天然气价格,在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2.89元的基础上加收0.20元。

    四、价格降低后,各燃气公司要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工作。

    五、上述价格从201511 20日用气量起执行。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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