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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梦新时代 实干争一流——2019年遂宁市价格认定工作综述

来源:遂宁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0-03-03 16: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9年,遂宁市价格认定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市发展改革中心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创新工作机制,夯实业务基础,着力推动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依法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扎实开展《四川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纪念宣传,切实抓好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办理各类价格认定业务477件(市本级92件,船山区125件,安居区34件,射洪市107件,蓬溪县46件,大英县73件),标的金额22214.77万元(市本级369.23万元,船山区91.13万元,安居区320.7万元,射洪市149.1万元,蓬溪县59.95万元,大英县21224.66万元),为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1.切实做好价格认定机构稳定工作
  在新一轮市县党政机构改革期间,全市价格认定系统认真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积极向价格主管部门和编委部门做好工作汇报,稳定价格认定机构。目前,除船山区外,其他市县区价格认定机构均保持了稳定,蓬溪县价格认定机构由挂牌机构恢复为实体机构。切实加强价格认定人员教育管理,严格请销假和外出登记制度,规范价格认定人员言行,在机改期间做到不传谣、不信谣,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做好工作。全市价格认定系统没有发生因工作脱节或办理不及时影响工作的问题,保持了机改期间价格认定工作连续性。

  2.切实巩固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认真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规定》和《四川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的要求,做好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虽然按照新的党政机构改革和职能定位,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列入了价格主管部门的行政职能中,但通过积极汇报和介绍全国、全省各地的情况,争取价格主管部门支持,仍将具体业务委托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具体承担。对此,全市价格认定系统没有怨言,而是勇于担责,积极作为,本着精益求精的态度扎实做好每一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努力做到件件公平合理、起起客观公正、宗宗装订规范,依法为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提供了高质量的价格认定服务,受到了相关各方的好评,社会知名度进一步提高。全市价格认定系统全年共办理涉案财物价格认定474件,标的金额1047.89万元。

  3.切实做好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涉税财物涵盖税款核定、税务稽查、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各个征管环节中涉及的各种有形财物和无形资产,涉及面广,利益矛盾突出。实施涉税财物价格认定,不仅可以发挥价格认定公共服务职能,构建公正和谐的税收征管体系,有效杜绝避税、漏税、偷税等违法问题,保障国家税款应收尽收;同时对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维护国家税权、捍卫税法尊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全市各级价格认定系统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加强与税务机关的对接,因地制宜地推动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稳步开展。年内大英县价格认定机构协助住建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涉税财物价格认定1件,标的金额2.11亿元,此项工作得到了相关利益各方的好评。

  4.切实做好涉行财物处置价格认定工作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进一步拓展价格认定职能,推动价格认定工作职能和工作性质向公共行政方向转变,在积极做好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探索协助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做好涉行财物处置价格认定工作。根据市公安交警部门的提请,市中心及时办理了罚没报废车辆价格认定事项。不仅有效避免了罚没物资长期堆放造成的安全隐患和贬值,增加了国库收入,而且还进一步拓展了价格认定的领域。此外,还根据市委编办的提请,办理了该单位报废物资处置价格的认定,为该单位合理处置资产提供了价格参考。

  5.切实做好价格认定复核相关工作
  认真组织全市价格认定系统学习贯彻《价格认定复核办法》,深入领会《办法》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和作用,准确把握复核工作的原则、范围、程序和要求。市中心在深入学习《办法》的基础上,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领导汇报文件主要精神,争取价格主管部门领导对复核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按照《办法》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办法》的原则、程序、要求贯穿到实际工作中。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对接,使其全面了解价格认定复核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为《办法》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年内对县区级价格认定机构办理的2起价格认定事项有异议的进行先期介入,通过听取汇报和查阅案卷资料,最终说服提出机关放弃了复核申请。高度重视市本级价格认定结论的被复核工作,对市中心办理的1起涉纪财物价格认定事项有异议的及时向省中心做好工作汇报,介绍办理情况,表明不惧复核的态度。最终通过省中心审查,完全认可市中心的认定结论,并劝导提出机关及时撤销了复核申请。

  6.切实加强价格认定品牌宣传工作
  以"依法认定"为主题,组织全市开展《四川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颁布2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标语12幅,组织上街宣传6次,并在蓬溪县专门召开座谈会,总结了20年来全市实施《条例》的情况;高度重视价格认定信息报送工作,切实利用《遂宁价格认定简报》宣传全市价格认定工作。仅市中心全年就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网站、省发展改革委网站价格认定栏目报送信息28条,其中被国家价格认证中心网站采用15条,被省发展改革委网站采用28条。全年编辑发送《遂宁价格认定简报》12期。在2019年12月召开的四川省价格认证中心主任会上,全市价格认定信息宣传工作多次受到省中心领导表扬。

  7.切实抓好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
  认真按照国、省要求,组织全市开展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年活动,重点在推广运用的速度、广度、热度上下功夫、求实效,实现市县(区)各级价格认定机构百分百纳入、在岗价格认定人员百分百使用。先后3次组织全市价格认定人员开展了专题培训,并特邀德阳市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左军到现场授课、答疑解惑。在深入抓好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动员和组织全市价格认定人员参加国家组织的在线答题,参答率达100%。通过在线答题,既检验了学习培训效果,又达到了以考促学、以知促行的目的。此项工作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的高度肯定,市价格认定中心被评为全国在线答题地市级表扬单位。

  8.切实抓实价格认定统计等基础性工作
  认真按照全省价格认定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督促区(县)按照国家及省中心新的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价格认定统计报送任务,没有发生漏报、迟报现象。高度重视价格认定档案管理,认真按照国、省价格认定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平常收集为主,做到及时归档、分类归档,一案一档,保证了档案材料齐全,装订规范,存放安全。

  9.切实加强价格认定制度建设
  针对故意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在办理中容易引起争议的情况,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故意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注册管理的新变化,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明确我市涉案电动自行车价格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遂宁高新区成立后的新情况,提请以市发展改革委名义下发了《关于遂宁高新区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分工管辖问题的通知》,对高新区等特殊区域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分工管辖进行了明确,有效保证了市内独立园区价格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避免了扯皮现象。

  10.切实加强价格认定队伍作风建设
  认真组织全市价格认定系统党员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认真组织全市价格认定系统参与脱贫攻坚,与贫困户结成对子,通过以购代扶、生猪寄养以及个人捐赠等方式帮助贫困户实现全面脱贫;认真组织全市价格认定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复核办法》等党纪国法和规定,组织收看"阳光问廉、莲里同行"直播节目,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全年全系统未发生因价格认定人员办事不力或不及时被投诉或效能追责的情况,也无人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始终保持了整个团队清廉务实的好形象。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遂宁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市价格认定系统将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守初心、勇担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谱写遂宁价格认定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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