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有强制招标规定,但对于遂宁市特别是遂宁市所属区县来说,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只是少数,大多是200万元以下的项目。
长期以来,规模标准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采取邀请招标,没有客观的标准,投标企业与投资方、与业主的关系影响着决策的公正性,一些别有用心者将200万元以上的项目肢解以规避招标,其用意不言自明;二是近年来国家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稽察力度加大,项目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担心操作失误给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带来损失。因此强制要求项目业主招标。但招投标有严格的程序和环节,如果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施工招标,需要花费相当多的时间,大多数项目从开始到结束需要50天以上。且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评标等需要支出较多费用,招标节约的造价与花费的成本相比得不偿失,招标就失去了自身的意义,还可能导致出现虚假招标和走过场。
2005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省发改委就即将实施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下发了《四川省政府投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比选暂行办法》。2006年1月14日,《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正式发布。这种招投标新模式堵塞了规模标准以下项目招标中的漏洞,使政府投资规模标准以下工程施工发包有章可循。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规定: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且单项合同低于招标规模标准(施工200万元以下,堪察设计50万元以下,监理30万元以下,设备、材料采购1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应按规定进行比选。项目业主(比选人)在省指定媒介四川日报网发布比选公告(免费),满足条件的申请人(施工单位)自愿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项目业主从比选申请人中由电脑随机选择2至3个申请人,并向其发出比选邀请。比选申请书递交后,在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下,由评审委员会按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承包人。
自2005年11月起,市发改委按照办法的规定,对遂宁市范围内的规模标准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要求实行了比选。截至目前,经市发改委和区县发改委审查备案的项目39个,参与报名竞争的企业576家,项目总投资1655万元,通过比选节约建设资金189.32万元。
在射洪县卫生局和蓬溪县卫生局农村卫生院建设项目施工比选现场,不少企业的代表说:这种比选方式不需要勾兑,只要参与就有机会,规避了传统模式下可能产生的"暗箱操作"。对项目业主和投标企业来说,这种比选办法,一是可以大大缩短时间(一般15天左右);二是节省费用(项目业主发布公告不收费,评审等费用仅支出在2000元左右,而以100万元的项目招标计,招标支出费用在2万元左右;比选申请人每个项目支出比选费用约200元,而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每个项目支出都不会少于5000元);三是基本上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在程序设置上比邀请招标更具竞争性,能够达到节约投资的目的,同时有利于遏制国家规定的规模标准以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行政干预和不正之风。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