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
| 办理部门 | 市发改委 |
| 责任科室 | 行政审批科 |
| 设定依据 |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 (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 (三)《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四)《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2号)。 (五)《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四川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外〔2014〕869号)。 (六)《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川府发[2017]36号 |
| 申请条件 |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 (二)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 (三)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四)不影响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 (五)对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 办理材料 | (一)项目单位的企业证明(电子档的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电子档); 项目联系人身份证明(电子档); (三)其他相关文档(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上自行填报相关信息完成备案。 网址:http://tzxm.sczwfw.gov.cn/。 |
| 相关表格 | 无 |
| 办理形式 | 全程网办 |
| 办理地点 | 全程网办 |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
| 咨询电话 | (0825)2311855 |
| 投诉电话 | 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0825)2988123 市发展改革委监察室:(0825)2988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