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9-09-0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事项名称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办理部门 市发改委
责任科室 行政审批科
设定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

  (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

  (三)《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四)《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2号)。

  (五)《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四川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外〔2014〕869号)。

  (六)《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川府发[2017]36号
申请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

  (二)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

  (三)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四)不影响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

  (五)对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事项收费 不收费
办理材料 (一)项目单位的企业证明(电子档的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电子档); 项目联系人身份证明(电子档);

  (三)其他相关文档(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上自行填报相关信息完成备案。

  网址:http://tzxm.sczwfw.gov.cn/。
相关表格
办理形式 全程网办
办理地点 全程网办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咨询电话 (0825)2311855
投诉电话 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0825)2988123

  市发展改革委监察室:(0825)2988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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