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遂发改发〔2021〕14号
关于李涛、薛琴同志岗位聘任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院、局、中心、站:
经委党组研究决定,聘任:
李涛、薛琴两名同志为遂宁市价格认定中心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人员,聘期三年。
特此通知。
2021年1月1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 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