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静代表: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我市范围内推广绵阳市依法为残疾人提供免费停车服务的建议》(第83002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残疾人停车减免政策情况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中明确“公共停车场所应当在最方便的位置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和显著标志,供残疾人免费停放”。
二、我市工作开展情况
为方便残疾人驾车出行,我市已于2016年4月20日启动实施了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工程,在灵泉寺、广德寺、火车站、宋瓷博物馆等人流量较多的市城区57个点,设置了64个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供残疾人免费停放,并在停车车位内设立了残疾人专用醒目标志,标记残疾人轮椅标志等,方便残疾人识别。目前,我委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主城区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我们将积极借鉴绵阳、成都等地市的经验做法,对主城区所有执行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所制定残疾人免费停车规定。在上述方案出台之前,我委也将在批复新建停车场收费政策和续期老停车场收费政策的过程中,将“残疾人专用车辆免费停放”列明在相关文件中。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残疾人事业的支持和关心,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
(联系人:杜敏;联系电话:2311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