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发改委强化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职能和运行机制建设,研究出台了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和2015年改革工作台帐,指导全年经济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综合配套,各项牵头重点改革取得新进展。
(一)简政放权改革取得新成效。全面完成涉企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编制了遂宁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并会同财政部门公布了遂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面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检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市统一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年审工作;2015年2月1日起,在全市统一停止收费许可证办理。
(二)投资体制改革实现新进展。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前置条件清理工作,形成了新的项目审批前置条件目录,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必须前置的资本金证明、水土保持批复和安全评估意见等3项前置条件报市政府依法取消。研究出台了《遂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在市本级和射洪县率先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从项目决策、项目审批、项目管理等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规范,将更多资金、资源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三)融资方式实现进一步创新。组织推进"新三板" 挂牌,全市申报新三板企业16家,成功进入省后备库盘子企业11家,居全省第5位。11家后备企业均已完成券商签约,可士可果业和聚塔化工前期工作推进较快,可望明年上半年挂牌。推动建立了发改与财政部门PPP合作中心工作联系机制,配合财政部门研究出台了《遂宁市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全市发改系统开展了工作培训。完成新兴产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比选工作,基金管理公司的方案已获政府同意并完成工商注册,基金设立工作正加快推进。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研究出台了《遂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依法开展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及相关工作,推进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已拟定《遂宁市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五)区域发展机制实现新突破。全面承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5年本)》下放我市的4大类23项行政许可事项,将13项市、县(区)享有同等审批权限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授权下放县(区)、市直园区,做到了"权责明晰、应放尽放"。进一步争取园区发展政策,不断增强园区发展支撑。船山西部物流港已纳入省级开发区培育地,我市纳入了四川省物流园区发展规划二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我市申建国家物流园区工作获得省发改委大力支持。
(六)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并于2015年3月1日起执行。启动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改革,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结合2012年已实施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制度,我市已全面建立并实施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机制。
2016年,我们将继续深化各项重点牵头改革任务,为"十三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为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进一步释放改革驱动力。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部门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制度。二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制度;组织实施引导民间投资的示范项目;完成新兴产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设立工作;企业"新三板"上市工作取得明显成果。三是继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遂宁市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平台。四是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6月底完成全市第一批参改单位车改工作,建立符合市情和得到社会认同的新型公务用车保障制度,全市车改节支率不低于7%。五是加快推进遂宁与成都平原城市群同城化发展, 推动"六个一"工程加快实施,确保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六是完善绿色经济发展机制,出台《遂宁特色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出台探索建立城乡废弃物资源化转化处理机制的分类处理办法等6个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