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遂发改函〔2018〕99号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
七届三次会议第68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市档案局:
市政协涂华蓉、王庆华、王波、廖清安、杨琳、杨巧等6位委员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68号提案《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结合职能职责,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开展情况
(一)协同配合,完善制度。积极加强同档案部门沟通,根据当年下达的省、市、区重大建设项目名单,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目录数据库。指导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制定完善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制度。
(二)强化检查,提高管理。将重大建设项目档案检查工作纳入项目督查考核范围。结合开展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开工建设的政府投资、涉及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开展档案执法检查。针对每年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实时跟踪项目,督促、指导项目档案工作,及时完成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工作。
(二)加强培训,提升业务。利用省、市开展业务培训时机,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学习培训,提升档案人员业务水平。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档案,采取一对一的方式,深入项目建设单位,对档案人员开展实地培训。
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档案管理意识不强。部分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往往将工作重点放在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和资金拨付上,对工程建设档案工作缺乏应有重视,档案管理意识淡薄。待工程竣工时,为应付验收,才投入人力、物力,突击填补档案资料空缺,致使工程档案的系统性、准确性、真实性得不到有效保障。
(二)档案管理机制不完善。部分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之间档案工作职责不清。相互缺乏配合与沟通,造成资料运行和管理渠道不畅通,不能保障档案材料的完整性,直接影响了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部分档案人员职责不清,档案资料流向网络不健全,经常出现工程建设中人员变动后档案无人接管的现象,档案质量大打折扣。
(三)档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在档案管理中,建设单位普遍存在档案管理不规范、案卷质量不高等现象。主要是无专职档案管理员。现有的档案工作人员多为新同志、工程技术人员或是兼职,有的甚至临时抽调,身兼数职,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缺乏工程档案知识,很难适应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部分档案管理人员业务不熟,缺乏应有的工程技术知识或档案专业知识,造成归档材料不齐全、案卷质量差、不规范等问题。档案收集不全面,有的只收集纸张材料,忽视照片、录音及录像等材料的收集。
三、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建议及打算
重点项目的建设与使用,对于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下步,我委将严格按照《档案法》和《建设项目(工程)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保证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确保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为竣工后的生产、运行维修以及验收等实行良好服务。
(一)提高认识,明晰责任。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意识,把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验收工作列入委内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建设单位负责人和干部认真学习《档案法》及有关重点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对重点建设工程档案工作的思想认识。健全涉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的档案网络管理机制,明确一位项目主管领导主抓项目档案工作,安排专职档案人员,全程跟踪在建工程的整套档案,确保工程档案系统、完整、准确、规范。
(二)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根据项目的规模、特点和需要,合理配备档案管理人员,建立相应配套的网络管理体系。健全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条例,完善项目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制度,制定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档案管理体制和工作程序。强化规范管理,按要求做到“四同步”,即:项目下达任务与提出项目事件材料的归档同步;检查项目计划进度与检查项目文件材料积累情况相同步;验收、鉴定项目成果与验收鉴定项目材料归档情况相同步;项目总结与项目文件材料完全归档相同步。
(三)加强指导,跟踪服务。主动与建设单位或“重点工程指挥部”取得联系,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管单实用、操作性较强的规章制度,提出具体的档案收集、整理、移交、验收等工作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经常深入工地进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针对工程档案工作人员业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短期培训。及时帮助一线档案工作人员学习和理解有关标准和规范,掌握业务技能,提高业务水平;全方位了解工程动态和资料流向,确保档案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准确。强化跟踪服务,根据重大建设项目工程的主要特征,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跟踪指导服务,随时了解工程进度及现场施工文件材料的形成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杜敏联系电话:298811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