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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宁市通德大桥机动车道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7-10 14: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遂宁市通德大桥机动车道修缮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遂宁市通德大桥机动车道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遂建〔202638号)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遂宁市通德大桥机动车道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遂宁市通德大桥机动车道修缮项目

    二、建设性质:改建

三、项目业主: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建设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通德大桥及东西桥头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是机动车道铺装工程。铣刨含原微表处在内的桥面2cm,加铺2cm高性能超薄罩面,同步治理大桥与明月路、东升路衔接段路面,实现路面连贯、美观、舒适。二是桥梁病害处置。更换桥梁支座、伸缩缝,对箱梁、盖梁等存在裂缝、露筋等病害的构件进行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2026年提前批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占比100%)。

七、项目赋码:2607-510900-04-01-600050

八、建设工期:75天。

九、节能及环境保护:请严格落实节能技术措施、严格落实环保措施,确保“三同时”。

十、项目负责人钟灵知

目联系人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希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建设内容进行初步设计并提出合理概算,严格施工安全和过程管控,严格执行经审查或专家论证通过的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施工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按《关于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作责任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质增效的通知》(遂府办函〔202521号)要求,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开展监管工作。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710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遂宁市通德大桥机动车道修缮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招标估

算金额

(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其他方式

勘察










设计







29.5


建筑工程





1260.67


安装工程










监理







17


主要设备










主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登记或选择。

3.已审批、核准项目需要变更招标事项的,应向我委重新申请办理招标事项审批、

核准。申请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申请理由和变更后的招标内容等。相关申请按程序办理。

4.已审批、核准项目因项目法人、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变更需同时变更招标事项的,请按相关程序重新送审。

5.各招标采购活动参与主体、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责任人员应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四川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采购活动记录和报告规定》(川发改法规〔2025582号),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依法履行记录和报告责任。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盖章)

                                           202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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