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价格认定规定》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全市价格认定系统的认定行为,遂宁市价格认证中心在总结多年价格认定工作实践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遂宁实际,重新研究制定了18种价格认定文书格式示范文本。要求全市价格认定系统认真学习做好宣传, 并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今后,如遇国家和省对价格认定文书格式有新的要求的,则按新的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