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价格认定制度建设,规范价格认定依据收集、审查和采用行为,近日,遂宁市在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依据规则》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遂宁市价格认定依据规则实施细则》。
《细则》共分六章二十三条,对价格认定依据的收集、审查和采用均进行了明确规定和细化。一是对价格认定提出机关提供的《价格认定协助书》《价格认定标的明细表》等书面材料的规范填写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按照涉案财物及案件类别分类规定了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二是对实物查验人员组成、权限、方法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分类对常见涉案财物的查验内容进行了详细列明。三是对市场调查人员组成、权责、方法、途径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开展市场调查有困难的情形的调查方法进行了指引性规定。四是对依据审查的重点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不能作为价格认定依据的主要类别进行了列明。此外,还对价格认定机构作出受理协助请求后,发现提出机关提供的依据或价格认定人员收集的依据不准确,导致价格认定工作暂时无法进行如何处理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细则》的出台,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价格认定依据的收集、审查和采用,明确了价格认定机构和提出机关价格认定依据收集的权责,具有较强的指引性和操作性,有利于从细节上入手规范基层价格认定行为,提升价格认定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