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四川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公司、中石油大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909号)、《关于理顺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64号)精神,为疏导调整最高综合门站价格新增的购气成本,决定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49元调整为3.59元。
三、万通燃气公司租赁用户天然气价格,在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3.59元的基础上加收0.20元。
四、价格调整后,各燃气公司要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五、上述价格从2015年4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