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在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的基础上,2016年城市公立医院也取消了药品加成。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7:2:1”的比例进行多渠道补偿,即: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70%,财政补助20%,医院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消化10%。全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市级财政补助1300万元已纳入市级预算。2016年全市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3950万元,获得财政专项补助982万元,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增加收入2573万元。
二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遂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巩固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通知》,推动大医院“减量提质”,恢复大型医院的功能定位,为基层首诊留出空间。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社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建立“1 11”医疗服务联合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全市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新型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
三是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公立医院人才培养和引进,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1 5”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岗位管理、全员聘用等制度,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对医疗机构单独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
四是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建立公立医疗机构“上划一级”监督管理制度,健全执法监督、行业自律、社会监管有机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合理确定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分解到各地和医疗机构,定期开展医疗费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