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5055号建议的复函
任静代表: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我市范围内推广绵阳市依法为残疾人提供免费停车服务经验的建议》(第85055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残疾人停车减免政策情况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中明确“公共停车场所应当在最方便的位置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和显著标志,供残疾人免费停放”。
二、我市工作开展情况
为方便残疾人驾车出行,我市于2016年启动实施了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工程,在灵泉寺、广德寺、火车站、宋瓷博物馆等人流量较多点位,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并在停车位内设立醒目标志,方便残疾人识别。我委在研究制定停车收费政策时,也积极借鉴绵阳、成都等地市的经验做法,将“残疾人专用车辆免费停放”列明在相关停车收费批复文件中。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残疾人事业的支持和关心,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