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中国的高税制严重阻碍了个人金融投资的多样性发展

来源:经济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3-02-2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中国有多少人敢披露自己的个人收入?在最高达45%的税率面前,没有多少人敢披露自己的收入,特别是有着金融投资需求的较高收入者。中国的金融业要发展,却连需求有多大、需求有哪些也不知道,因为社会有着金融需求的这类人士,其收入及其需求信息高度不透明。
市场的发展需要需求来拉动,这恐怕是发展市场经济的铁律。如果我们不能释放需求,就是发展再多的机构投资者,也没有用。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将全国人的投资需求集中在一两种少数的投资品之上,而庞大的金融需求始终无法多样化。因此,当我们仅仅把眼光放在金融管制的开放之上,还远远不够,我们不仅需要释放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的动力,更需要首先解放民众的金融需求。没有民众作为客户基础的机构是无法生存的。
个人收入信息的不透明带来的弊端并不止于此。在住房投资领域,人们为了避免个人收入被税务机关知晓,很多人将不得不贷款购房,使得贷款需求虚假膨胀了。实际上,如果这些人能够将资金投入住房,一次性付款,这也将在一定程度降低社会上的资金流动性。而现在,这些人士更多只能是在手中持有大量现金,并被迫在股市中还采取“拖拉机账户”进行操作。换言之,高个人所得税的体制等于在逼迫很多人进行“暗箱操作”。
如果中国的企业所得税像个人所得税一样高,我们将难以想象中国还有多少企业会有投资激情;如果中国的外资像个人所得税一样高,恐怕现在的外资存量就不是1万亿美元了,百亿美元也很难超过;如果中国的出口没有退税,中国的出口也将不再是现在的万亿美元了……那么,中国的个人又如何可能在现在的个人所得税体制下,焕发出高度的投资和消费热情?
扼杀个人创造热情和投资热情的个人所得税体制早就该放弃了。一如安邦集团策略分析师陈功所言,“在现阶段完全免征个人所得税,才是硬道理。”我们很难想象拥有超过13亿人口的中国,将可能为未来的个人所得税为主的税收体制,付出多大代价的征税成本。2005年,我们为了3万亿的税收收入,花去了1900亿人民币的成本。以这样的效率而言,将纳税单位数量成数十倍放大之后,不知道中国将来要为个人所得税花去多大的成本。毋庸置疑,极低效率的结果将是巨额的成本费用支出。我们有什么样的理由用如此高额的成本,来维护一个抹杀个人投资热情的所得税体制呢?
如果有人担心公平问题,那也大可不必。因为现在一年两千多亿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大部分就是从工薪阶层征收过来的。以中国统计快报的数据来看,其中统计在职人数1亿多人,工资总额一年大约能到2万亿,人均工资2万不到。用我们所得税的扣除额来简单推算,这一亿多人贡献的所得税就可以达到1500亿以上。这也表明,中国的富人,有太多的途径可以规避个人所得税的高税率。再说,税收体制并不是只有个人所得税一种可以调节社会公平的税种,消费税作为另外一种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的税种,就可以被大加利用。
现在中国正处在税制体制改革的热议期间,对有关个人所得税能否在未来中国税收体制之中占据最主要的地位,是个非常值得探讨的话题。不论最终能否真的放弃这一税种,我们都认为,从社会公平、效率提高的两方面角度而言,中国都应该大幅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
金融业的发展需要多样化的个人投资需求,高税率已经明显成为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巨大障碍。中国政府应该在2000多亿个人所得税收入和个人投资热情迸发带来的生产力进步方面,做出合适的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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