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发改函〔2019〕173号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复函
李佳代表:
您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火车站增设电梯、空调的建议》(第107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蓬溪火车站增设电梯和空调事宜
经过与成都局集团公司、达成公司反复协商,2016年蓬溪县人民政府与达成公司就蓬溪县火车站改造工程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蓬溪车站扩能改造建设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蓬溪车站扩能改造站内工程由蓬溪县人民政府按批复预算总投资额的80%、达成公司按批复预算总投资额的20%共同出资,主要对站台、运营设施、旅客候车厅等进行改造,并于2017年8月1日起开工建设,2018年9月29日完成改造并通车运行,改造后站房为单层布置,站台与候车厅略有高差。为方便广大旅客出行,火车站改造时,结合原有基础条件,对进出站台台阶进行了坡道改造,同时在候车厅加装了空调设备。目前,对于火车站内加装电梯事宜,铁路部门通常采用“谁主张,谁出资”的原则进行投资建设,对比2014年遂宁火车站内安装电梯出资情况,若蓬溪县火车站内需安装电梯,需由蓬溪县政府与铁路部门进一步协商,且相关建设费用将由蓬溪县人民政府全部承担。
二、关于大英东火车站增设电梯和空调事宜
经与大英县政府相关部门对接,一是大英东火车站为单层建筑,与站台无高差,不具备安装电梯的条件,也无安装电梯的必要。二是大英县政府拟对大英东站进行升级改造,相关工作已与成都局集团公司有关处室进行了对接;目前,大英县政府已委托中铁二院完成站场改造可研编制,下步拟在火车站改造时一并考虑安装空调等设施设备。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遂宁铁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支持和帮助。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9日
(联系人:王高翔;联系电话:0825-2988158,19961095285)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