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发改价格[2014]755号)和市委、市政府2015年价格改革工作安排,市发改委成立成本监审工作组对四川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居民生活用气成本资料进行了审核。
监审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监审等方式,对燃气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账簿和会计凭证进行了审核,公司上报2012-2014年居民生活用气三年平均成本74463807.53元,核定成本71764281.51元,平均核减成本2699526.02元。此次监审,为遂宁市科学制定市城区、安居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