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通报制度。每季度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要求进行审批,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等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典型案例进行归集,并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遂宁)”网站向社会公示。
(2)建立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处理机制。每年开展一次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的评估、排查、清理工作,建立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市场主体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
(3)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联络机制。建立由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科室负责同志,县(市、区)、市直园区发展改革部门分管领导、科(股)室负责同志组成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联络机制,负责做好联络、协调、服务等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