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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检查计划统计表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2-25 16:0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行政检查计划统计表
填表单位: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填报时间:2026年2月24日
序号任务名称制定任务依据检查类型
(日常/专项)
实施主体是否联合检查联合部门检查地域实施层级检查事项检查方式任务日期是否涉企检查对象检查对象基数检查比例检查频次上限
1节能监察《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33号)专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遂宁市全域市、县对被检查单位执行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双随机2026-01-01至2026-11-30重点用能单位153%一年一次
2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四川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办法》《四川省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日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遂宁市全域市、县①对库存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等情况的检查。
②对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检查。
其他(按照省上确定的检查对象)2026-03-01至2026-7-31政策性粮食储备企业430%-40%重点检查对象,原则上每年现场检查不超过2次。
3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市级抽查《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制度(试行)》
《四川省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实施细则》
日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遂宁市全域市、县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等情况的检查。其他(日常抽查)2026-01-01至2026-12-31政策性粮食储备企业420%-50%每季度现场检查不超过1次。
4夏粮收购检查市级抽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四川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办法》《四川省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粮油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24〕126号)等制度规定。日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市纪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市市场监管局遂宁市全域市、县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等情况的检查。其他(日常抽查)2026-05-01至2026-09-30从事夏粮收购活动的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民营企业、粮食经纪人。1123-5%原则上每年信用等级为A/B的企业,现场检查不超过1次;信用等级为C的企业现场检查不超过2次。
5秋粮收购检查市级抽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四川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办法》《四川省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粮油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24〕126号)等制度规定。日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市纪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市市场监管局遂宁市全域市、县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等情况的检查。其他(日常抽查)2026-09-30至2026-12-31从事秋粮收购活动的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民营企业、粮食经纪人。1123-5%原则上每年信用等级为A/B的企业,现场检查不超过1次;信用等级为C的企业现场检查不超过2次。
6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储备局等5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财政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切实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的意见〉的通知》(川粮函〔2018〕195号),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储备局等7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 国家能源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和加工转化监管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粮函〔2021〕1号),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粮油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粮函〔2024〕19号)等制度规定。日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遂宁市全域市、县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等情况的检查。其他(日常抽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期间,结合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同步开展。有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任务的企业、库点。420%-50%原则上每年现场检查不超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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