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遂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联席会议召开。遂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科室负责人参加,县(市)、区、市直园区发改部门招投标工作负责人、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
会上,市发展改革委对《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活动中对失信行为实施惩戒的通知》《遂宁市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负面行为清单》等三个文件进行解读培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遂宁市深化标本兼治推动招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进行解读培训。
会议认为,《遂宁市深化标本兼治推动招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的出台,有助于解决我市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更好服务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到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效率革命工作的具体体现,更是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的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推动招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宣贯培训,明确责任主体。各单位要传达落实好此次联席会议精神,加强对政策文件精神的宣传培训指导,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强化招投标各环节的监管,明确各环节工作任务,压实各环节主体责任。三是严明工作纪律,严查违法行为。各单位对招投标领域发现的问题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分析研究,建立工作台账,上报问题要真实,线索移交要及时,杜绝敷衍应付,隐瞒不报等问题发生,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定期、不定期检查等方式严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并曝光典型案例。
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意识,各单位要加强招投标领域的业务培训指导,明确招投标活动各环节的任务责任,杜绝责任不清、任务不明的情况。相关部门对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任务要细化举措,逐项完成对应指标任务。要紧盯关键环节,根据招标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工作特点,深化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盯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等重点人群,严查围标串标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标后监管、履约评价方式倒查事中、事前监管存在的问题。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各单位根据行业领域项目实际情况,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审计等机关的联动配合,“零容忍”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对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通报曝光。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合理规范应用,对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情节严重的依法采取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