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化肥用气及储气设施相关价格政策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7-02-2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收藏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发改局,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化肥用气及储气设施相关价格政策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5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22日
附件:
川发改价格〔2017〕54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