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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获得673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8-08-1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获得673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日前,我省下达2018年度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5892万元,其中遂宁市获得673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据了解,673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包含558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中:安居区1364万元,船山区620万元,蓬溪县1426万元,射洪县1302万元,大英县868万元。主要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脱贫攻坚考核奖励资金300万元,主要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用于蓬溪县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850万元。其中:安居区200万元,船山区100万元,蓬溪县200万元,射洪县200万元,大英县15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的补充和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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