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截至目前对115个2013年以来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招标人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开展了排查,共梳理问题24个。对各类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截至目前受理和转送县(区)各类投诉共10起,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取消中标资候选人资格18家,不予退还保证金15家,不予退还保证金229.3万元,罚款企业8家,罚款个人2人,罚款5.375万元。2017年我委完成618个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指导和协调(其中255个公开招标、363个比选),节约国家投资建设资金12483.71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