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遂州外国语小学校收费标准的
批 复
遂州外国语小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学费标准的请示》(遂外校发〔2015〕36号)收悉。遂州外国语小学校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细则》和《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通过对该校办学成本监审,经研究,现对你校学生学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小学学费21500元/生.学年。
二、公寓住宿费(含公寓管理费)6人间1800元/生.学年。
三、代管费由学校严格按照“代收代支、收支相抵不得盈利、学期或学年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确定。
四、学校在招生时,应公示学生中途退学时合理的退费办法。除上述收费外,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其它费用。
五、接此批复后,你学校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自觉接受价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本批复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从2016年春季新生进校起执行。原在校学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直至毕业。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