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相关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政策措施。
2.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大问题。保证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负责全市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3.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4.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定等工作。
5.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拟订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提出全市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推动国家、省和市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落实。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统筹推进“一核三片、四区协同”“双联双拓、全域开放”等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战略,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区域合作的统筹协调工作。
8.跟踪研判有关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9.承担全市粮食宏观调控、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供应工作。
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粮食流通执法督查。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事务性工作。
10.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1.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协调推进绿色经济发展。组织制定并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2.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和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5.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市铁路、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市铁路、机场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16.承担实施市天然气勘探开发利用协调领导小组、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等有关具体工作。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 参与制定全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负责粮油标准工作。承担质量监督抽查与普查,质量调查、测报、监测、强制检验。负责粮食质量安全重大事故与纠纷的调查、鉴定、评价仲裁等检验工作。指导粮食经营者建立质量制度。收集、报送粮食质量安全信息。
19.研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围绕遂宁市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开展研究,搭建专家智库,开展决策咨询服务,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推送研究成果转化。
(二)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统筹调度,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围绕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目标,大力实施“六大对标竞进行动”,全力以赴稳定经济增长,以更高标准抓好工作落实。深入推动经济工作项目化、目标化、节点化、责任化,强化年度发展计划的刚性,助推我市经济提质增效、提速升位。强化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充分发挥“三性”问题研判机制作用。加强分企业、分产业、分区域专项调度,不断提升经济工作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是狠抓项目建设,扩大投资拉动作用。始终坚持以项目为中心组织经济工作,持续抓好重大项目、中省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川渝合作重大项目等项目建设。抓谋划促落地,加强重大项目滚动储备和梯级孵化,加强政策资金争取,动态储备一批夯基础利长远的大项目好项目,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提早开工。抓推进强保障,认真落实“项目工作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要求,加快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和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实行清单制管理、“红黑榜”推进、常态化督战,推动尽快投产达效。建机制保长效,建立完善《全市重大项目推进和投资运行“红黑榜”通报工作机制》,逗硬督查通报。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不断加强政企合作,扩宽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模式,助推我市项目落地落实。
三是深化区域合作,推进成渝中部崛起。坚持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作为遂宁发展的首位战略,扩大与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开放合作。联动“双圈”求突破。加快推进遂潼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建设,落实2021—2023年重点任务等“三张清单”,加快G93遂渝高速扩容、遂潼快捷通道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天然气储气调峰、渝遂绵优质蔬菜生产带遂潼示范项目等产业项目建设。加强“遂潼之心”规划建设,推动川渝遂潼投资集团参与园区建设,促进遂潼涪江创新产业园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融入“主干”求提升。主动承接成都产业转移和非省会城市功能转移,持续推动与四川天府新区共建区域协同发展总部基地,与成都东部新区共建成遂合作产业园,合力共建成遂跨区域产业生态圈,积极打造区域协作样板。携手“友邻”求共赢。主动对接成都平原经济区的绵阳、德阳、眉山、资阳、雅安、乐山,区外的内江、自贡、广安、南充、甘孜、阿坝等兄弟市州,深入挖掘区域合作潜力。加快推进成达万高铁、绵遂内铁路、遂德高速等跨区域合作项目,助力环成都经济圈协同发展,共同做强成都平原经济区。
四是壮大县域经济,不断夯实底部支撑。抢抓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国百强县培育等系列重大战略机遇,不断夯实县域发展基础。推动百强县先进县创建。全力推动射洪市创建全国百强县,力争2022年成功入围。加快推动船山区(含市直三园区)进入全国百强区培育名单,争创全省县域经济先进县。推动安居、蓬溪、大英在全省同类县(区)排名中提质升位,推动县域经济梯次突破。深入推进船山区县域集成改革试点和大英县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推动城镇融合发展。加快大英、安居与主城区融合发展,促进射洪、蓬溪与中心城区协同发展,积极培育6个县域副中心和20个中心镇,支持特色小镇创建,构建完善“1+2+6+20”市域城镇发展体系。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以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为主线,突出“一县一特色”“一业一品牌”,培育打造一批千亿园区、千亿产业、百亿企业。夯实平台支撑。加快创建国家高新区,推动省级开发区扩区拓园,统筹开展全省开发区综合评价考核工作。
五是坚持“双碳”引领,壮大绿色发展动能。持续强化能耗双控工作。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制定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体行动方案等“1+N”政策体系。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节能管理,进一步优化存量、严控增量,不断破解能耗与发展矛盾问题。加快建设“东方气都”。做好资源增储上产保障,实现我市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区域全覆盖。加快落实政企战略合作协议,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原则,共同谋划推动天然气资源的就地转化及高效利用。强化创新发展动能。围绕节能环保、新能源、数字经济等领域,加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支持引导企业开展电能替代,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支持利普芯申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进一步推动产业技术创新。
六是深化改革创新,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持续深入推进关键改革,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持续推进重点改革。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推进投融资体制、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财税体制改革、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县域集成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做优涉企服务,优化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政策,持续推进区域评估。深化招投标系统治理,建立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台账,加强对招投标情况的掌控。强化大数据库建设,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识别围串标行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信用平台二期建设,巩固提升城市信用综合指数。进一步完善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和运用机制,促进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为企业打造更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七是紧扣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在农业农村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做深做实镇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统筹推进涉改乡镇干部周转房建设,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守住管好“遂州粮仓”。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持续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做好问题排查整改。加强粮食流通储备和品牌培树,做实 “优质粮食工程”,全力推进储粮库区拓园扩容,着力构建应急保供体系,抓牢抓实安全生产。继续加强价格监测调控。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控,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努力维护物价基本稳定。推进涉企清费减负工作,大力加强教育、住房、水电气、停车收费等民生领域价费管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费问题。统筹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全面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回头查”,持续推进“4+1”污染治理工程,切实抓好长江“十年禁渔”,深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系列专项行动,坚决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八是强化政治引领,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把抓好机关党的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推动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常态化抓好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全会和党代会精神,引领全委党员干部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创新锻造坚强战斗堡垒。持之以恒抓基层、打基础,严格推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全面启动机关党建品牌创建,创新基层党支部设置方式,将支部设在“工作链”上、设在“生产线”上,以“党建+”形式,启动“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和“竞进拉链、比学赶超”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基层组织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位,加大对全委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督,建立“排整提”作风整治专项行动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除“五弊”、兴“五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一支团结、务实、高效、清廉的干部队伍,以一流的工作作风推动中省市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九是全力推进遂潼一体化发展,积极参与成都平原经济区一体化发展,加快推动重点项目落地,配合遂潼涪江创新产业园区筹备工作委员会加快推动遂潼涪江创新产业园区实体化运作,助力遂宁加速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积极主动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推动研究成果转化。
十是开展大小春产新收购粮食质量调查测报和粮食优品率测评工作,开展政策性粮食质量监督检查监测,完成政策性粮油轮换入库质量验收工作,抓好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宣传,接受社会粮食质量委托检测服务;加强粮食质检体系能力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遂宁市粮食局直属局(以下简称“直属局”)、遂宁市粮食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粮监站”)、遂宁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2053.72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1.5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一个预算单位(研究院);二是人员变动及标准变动导致的基本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收入预算205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3.72万元,占100%。(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支出预算205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2.91万元,占82.92%;项目支出350.81万元,占17.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2053.72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1.5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一个预算单位(研究院);二是人员变动及标准变动导致的基本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3.7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5.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0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4.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2053.72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1.5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一个预算单位(研究院);二是人员变动及标准变动导致的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5.08万元,占64.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46万元,占9.96%;卫生健康支出76.25万元,占3.71%;住房保障支出163.02万元,占7.9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4.91万元,占13.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888.7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09.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和研究院为完成特定的专项行政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印刷费、咨询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价格认定中心和研究院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74.5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和直属局退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党组织活动经费、医疗补助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61万元,主要用于粮监站退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党组织活动经费、医疗补助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3.3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2年预算数为4.9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0.4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和直属局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5.7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价格认定中心、粮监站、研究院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63.0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44.88万元,主要用于:直属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1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3.50万元,主要用于:直属局应急物资储备库劳务派遣人员费用支出。
1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06.5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粮监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粮监站专项业务活动开支的印刷费、专用材料、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02.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1.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21.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8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预算因公出国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下降9.71%。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接待费有所减少。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督导、调研,市州交流、学习等方面的公务接待,下级单位汇报工作、粮食质量调查检验以及项目招商引资接待等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公务用车数量相同。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0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参加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参加省、市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通信、重要工作,前往机场接送站,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促、检查,粮食质量监督检查、检验扦样,到市外参加重要、紧急会议或活动,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公务活动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9.07万元,其中:会议费45万元,培训费28.57万元,差旅费105.50万元。
(一)会议费较上年预算增长350%。主要原因是新增二级预算单位研究院计划开展一、二类会议。
(二)培训费较上年预算增长56.55%。主要原因是新增2022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
(三)差旅费较上年预算增长4.68%。主要原因是新增二级预算单位研究院差旅费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下属市粮食局直属局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0.3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6.73万元,增加7.35%,主要原因是定额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4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指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