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我市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来源:物价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0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2016年11月,我委会同市住建局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未明码标价、未按规定“一套一标”等价格违法行为,对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出了行政处罚,社会反响较好。为巩固专项检查成果,探索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安排部署,我委会同市住建局成立了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领导小组,抽调我委价检人员和住建局业务骨干组成两个检查小组。于2017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对全市被抽查的20余家预售许可楼盘、30家二手房中介公司进行了交叉检查。

重点检查了以下八个方面内容:

(一)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三)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五)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六)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七)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八)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在去年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监督、震慑作用下,今年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执行较好,只有个别销售企业存在公示不规范的情况,检查组已责令其整改。此次联合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本区域商品房销售市场价格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为广大市民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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