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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

来源:物价工作 发布时间:2013-02-2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维护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促进我市节日市场的健康发展。遂宁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从2011年12月25日开始,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力保元旦、春节期间物价平稳”的工作思路,制定详细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措施,并作手对全市交通、旅游、商品市场进行了检查。具体措施如下|:

一、以群众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停车收费、游览景点门票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为重点,突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农村集市、车站车辆、停车场、风景区等重点对象,加大价格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春节前市发改委领导将带队,并邀请电视台、报社、网络等媒体一道,深入大型超市、汽车站、景区、农贸市场等地进行实地价格监督检查。及时宣传报道政策措施、曝光商家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二是对旅游景区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售票必须明码标价,并在价目标识牌上明确标示“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号码。与灵泉寺、广德寺旅游景区有关领导协商2012年春节期间,继续执行年除夕到初一时间段内,本地和外地游客均按5.0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门票事项。

三是对大型商品超市和农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要求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要求商家积极组织货源,严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力保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物质产品丰富,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所需。

四是对汽车站、出租车公司、公交车公司等涉及交通方面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要求售票必须明码标价,并在价目标识牌上明确标示“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号码,售票窗口及车辆内部醒目位置做好价格标示;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随意涨价,一经查处,严惩不贷。

五是我市范围内国道、省道上的收费站点、超限检查点进行了检查,要求必须全部按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政策执行,严禁乱收费现象出现。

二、元旦、春节期间安排专人值守“12358”举报电话确保价格利益诉求渠道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价格举报,耐心解答群众价格咨询。

三、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异动,一旦发现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截至目前,市发改委及区县发改局已先后派出12个检查组,96人次对全市范围内的交通、旅游、商品等市场展开了检查。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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