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各区县发改局、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中职对口普通高校招生专业技能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14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川发改价格〔2016〕141号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遂宁市财政局
2016 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