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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压缩天然气(CNG)汽车专用装置检验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物价工作 发布时间:2016-06-2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翔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核定机动车CNG专用装置检测收费标准的请示》(遂翔检〔2016006号)收悉。经审核,你司已取得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将开展压缩天然气(CNG)汽车专用装置检验工作。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8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你司压缩天然气(CNG)汽车专用装置检验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压缩天然气(CNG)汽车专用装置检验收费标准:每车每次80元。检验不合格车辆第一次复检免费,第二次以上的复检车辆的检验费标准为每车每次40元。

二、你司在对CNG汽车专用装置进行检验、检测时应严格按照《在用汽车压缩天然气专用装置检验规范》(DB51/T929-2012)的要求进行,检测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同步,同时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

三、该项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须使用税务票据,并在收费窗口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201671日起执行,试行期二年。试行期满按程序进行成本审核,核定正式收费标准。在执行期间若国家和省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遂宁市财政局

201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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