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推进蓬溪县建筑和房地产领域乱象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建筑和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遂宁市建筑和房地产领域乱象专项治理方案>
的通知》(遂委办函[2018]47号)精神,10月17日下午,蓬溪县指导组组长、市重点办主任王海波带领指导组成员到蓬溪县召开了房地产乱象治理工作推进会。
会议听取了蓬溪县对建筑和房地产领域乱象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组长王海波在会上传达了《遂宁市建筑和房地产领域乱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的通报(第一期)》精神,并对下一步蓬溪县扎实开展房地产乱象治理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压实工作责任。包案领导、牵头部门要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狠抓落实。对于在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二是要充实力量,增添措施,确保治理工作有新的突破。对于台帐中的17个项目要认真分析,由易到难,分层次解决。相关责任人要熟悉了解销号的办法、标准、流程,对于已达销号条件的项目,要备齐资料,及时进行销号。三是要加强沟通汇报,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向市专治办的工作汇报和信息报送,把蓬溪县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的作法、成效、经验都要充分展示出来。对于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要及时汇报,争取得到相关领导和部门的大力支持。对于各级督查组的督查,要安排熟悉项目情况,熟悉政策的同志作好情况介绍,落实好督查整改要求。四是要加强舆论宣传,提升社会知晓度、认可度。让老百姓知道政府部门正在着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所有的问题项目都将依法依规逐步解决,对问题项目的解决有好的心理预期,疏解矛盾,避免发生群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