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政策措施。
2.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大问题。保证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负责全市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3.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4.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定等工作。
5.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拟订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提出全市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推动国家、省和市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落实。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统筹推进“一核三片、四区协同”“双联双拓、全域开放”等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战略,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区域合作的统筹协调工作。
8.跟踪研判有关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9.承担全市粮食宏观调控、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供应工作。
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粮食流通执法督查。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事务性工作。
10.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1.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协调推进绿色经济发展。组织制定并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2.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4.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和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5.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市铁路、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市铁路、机场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16.承担实施市天然气勘探开发利用协调领导小组、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等有关具体工作。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 参与制定全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负责粮油标准工作。承担质量监督抽查与普查,质量调查、测报、监测、强制检验。负责粮食质量安全重大事故与纠纷的调查、鉴定、评价仲裁等检验工作。指导粮食经营者建立质量制度。收集、报送粮食质量安全信息。
19.研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围绕遂宁市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开展研究,搭建专家智库,开展决策咨询服务,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推送研究成果转化。
(二)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深化区域协作,助力成渝中部崛起。认真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都平原经济区一体化发展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深化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和重庆两江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等地战略合作,持续加强与甘孜州等锂矿资源富集地区战略合作。加快推进遂潼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建设,召开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积极推进渝遂绵优质蔬菜生产带遂潼示范项目、遂潼天然气综合利用产业园等产业项目建设,探索完善行政区与经济区适度分离机制。推动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工程,推进大英县国家级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建设,积极争取省级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市)创建试点。
二是狠抓项目建设,扩大投资拉动作用。聚焦国省投向和市委市政府“三城”“三都”“三中心一枢纽”建设等部署要求,谋划生成高质量重大项目。落实领导挂联、分级协调、极速审批等机制,抓紧抓实涪江右岸水资源配置、遂宁安居民用运输机场、涪江三星船闸等100个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四川绿色油气化工产业园、立业锂能遂宁基地等200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省预算内投资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企业债券等政策性资金,统筹调度土地、能耗、环境容量等关键要素,全力助推重大项目建设。支持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城市片区综合开发,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市政、交通、社会事业等领域项目建设。
三是抓实运行调度,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对稳增长系列政策执行成果评估。落实“月调度、季盘点”和风险指标预警机制,紧盯重点行业、重要领域和重大项目,及时开展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研究。健全主要经济指标“红灰榜”通报制度,常态化开展经济运行专项督导。研究制定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做好我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四是深化改革创新,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持续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县域集成改革、电力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做好项目立项审批服务,深化招投标系统治理,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民间投资信心和活力。指导省级开发区精准谋划项目,推动优质项目纳入四川省开发区总体规划。支持遂宁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支持射洪经开区等省级开发区扩区工作。
五是统筹发展与安全,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扛稳粮食安全责任,强化粮食仓储物流和应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全面落实新增储备规模任务,守住管好遂州粮仓。加强能源行业安全监管,建立能源安全储备体系,加强对电力、油气、在建水电项目等能源行业重点基础设施安全监管,持续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加强价格监测预警调控,做好原材料及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保持物价水平总体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遂宁市粮食局直属局(以下简称“直属局”)、遂宁市粮食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粮监站”)、遂宁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2438.70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84.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口径变化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收入预算2438.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38.7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支出预算243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5.89万元,占85.94%;项目支出342.81万元,占14.0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2438.70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84.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口径变化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38.7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4.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7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9.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2438.70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84.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口径变化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4.72万元,占66.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17万元,占10.75%;卫生健康支出76万元,占3.12%;住房保障支出156.79万元,占6.4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9.01万元,占13.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88.84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09.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和研究院为完成特定的专项行政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印刷费、咨询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16.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价格认定中心和研究院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72.26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和直属局退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党组织活动经费、医疗补助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87万元,主要用于粮监站退休老干部党组织活动经费、医疗补助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82.9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5.12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8.11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和直属局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7.8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价格认定中心、粮监站、研究院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56.7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66.46万元,主要用于:直属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1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3.50万元,主要用于:直属局应急物资储备库劳务派遣人员费用支出。
1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29.0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粮监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粮监站专项业务活动开支的印刷费、专用材料、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95.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1.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84.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8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预算因公出国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相关工作的督导、调研等方面,粮食质量调查检验以及项目招商引资接待等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公务用车数量相同。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0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参加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参加省、市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通信、重要工作,前往机场接送站,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促、检查,粮食质量监督检查、检验扦样,到市外参加重要、紧急会议或活动,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公务活动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9.42万元,其中:会议费46.56万元,培训费11.58万元,差旅费101.28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3.47%。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安排增加。
(二)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61.62%。主要原因是2022年列支党员干部教育专项培训,2023年未预算专项培训经费。
(三)差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4%。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统筹出行安排。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下属市粮食局直属局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9.77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了23.16万元,减少6.56%。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3个,涉及预算2438.7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61个,涉及预算1711.02万元;运转类项目50个,涉及预算384.8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342.81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指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