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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招投标违法行为的典型事例(第一季度)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4-04 16: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招投标违法行为的典型事例(第一季度

 

序号

招标项目情况

违法行为

处理情况

1

射洪县大榆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业主单位现场代表不知道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的名字。对项目现场管理不到位,考勤不到位。监理方班子成员均不在场(总监在场)。专职安全负责人注册在四川吴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执行经理二级建造师注册单位为四川祥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无任何履职痕迹,技术负责人无任何履职痕迹。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

射洪经开区建设和市政管理局与执法分局组织约谈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到岗履职,业主单位督促落实,按规范要求完善相应资料,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完善。

 

施工单位完善对相关人员变更手续。监理单位召开问题整改方案提审会。对项目经理处罚款5000元,对技术负责人处罚款3000元。

 

专职安全负责人已注册在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并解聘施工执行经理。

2

射洪县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医养服务中心城东)

施工方班子成员的请假条系检查当天现场伪造;施工方班子成员均不在场;项目经理在图纸会审记录、请假条、监理例会等资料上签到字迹相互不一致,且与本人注册证书不一致;监理单位仅总监在场,专监在场,未见履职痕迹。

对施工单位处罚款7600元,对监理单位处罚款500元,对项目经理处罚款7000元,对安全员处罚款3000元,对监理处罚款7000元。

3

射洪市第八小学校建设项目

1、现场实名制管理系统未完善。

 

2、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无一人在现场,施工日志未签字,开工到现在未见任何人员履职痕迹。

1.建立实名制管理系统2.对施工单位处罚7800元。

4

射洪县大榆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

施工日志签字不齐、不规范;质检员、材料员履职不到位;实名制录入系统对项目班子录入不到位。

已要求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射洪经开区建设和市政管理局对项目负责人及业主单位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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