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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调整排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5-07-0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区、县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排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36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川发改价格〔2015363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5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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