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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临时调整大工业、非居及CNG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0-03-18 08: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四川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公司,各车用压缩天然气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关政策规定,支持遂宁中小企业发展,切实缓解生产经营困难。经研究,决定再次降低大工业、非居和调整CNG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大工业用气价格标准。川港、万通燃气供区内月均用气量1万立方米以上(含1万立方米)的大工业用气销售价格由现行备案价格每立方米2.1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05元。
        二、降低非居用气价格标准。川港、万通燃气供区内商集用气销售价格由现行备案价格每立方米3.0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91元;医院用气销售价格按现行备案价格每立方米2.76元执行;学校用气销售价格按现行备案价格每立方米2.61元执行。
        三、降低CNG用气价格标准。全市CNG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3.18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91元。
        四、价格调整后,各燃气公司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五、执行时间。大工业、非居用气从2020年3月抄见气量起执行,CNG用气从2020年3月20日零点起执行,截止时间至2020年6月30日24:00点止,有效期四个月。期满后,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各县(市、区)可参照本通知规定,及时调整各地已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价格优惠政策。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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