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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7年春节期间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总体稳定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7-02-0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春节期间,我市的市场物价基本保持稳定,价格波动幅度不大。粮油价格走势平稳,禽、蛋价格稳定,猪肉、水产品、蔬菜价格呈上涨趋势,部分服务价格上涨。

  一、粮油食品价格稳定。大米价格2.44元/斤,面粉价格2.25元/斤,菜籽油、金龙鱼第二代食用调和油价格分别为84元/5升、62.90元/5升,与节前持平。

  二、猪肉及水产品价格上涨,禽、蛋类价格平稳。据市场监测,大年初二猪肉(带皮后腿肉)价格由每斤14.84元涨到15.69元/斤,与节前相比上涨5.73%,大年初五价格下降,回落2.87%;草鱼由每斤8.75元涨到9.65元,与节前相比上涨10.29%,大年初六价格下降,回落4.66%;鸡肉价格每斤10.69元,鸡蛋价格每斤4.65元,与节前持平。

  三、蔬菜类价格总体上涨。大年初二监测的11个品种价格呈7涨4平态势。其中:莴笋价格涨幅最大,由每斤1.29元涨到1.94元,上涨50.39%;大白菜价格明显上涨,由每斤1.14元涨到1.69元,上涨48.25%。大年初三大部分蔬菜价格开始回落。

  四、旅游景区、长途车票、停车费保持稳定。住宿费上涨,由每间198元涨到228元,上涨15.15%。

  五、餐饮价格保持稳定。家政、快递公司春节期间员工放假,基本停业。部分洗车场营业,价格普遍上涨,由20-30元上涨到50-60元。

  我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以上特点的主要原因:一是冬季气温低,蔬菜生产受到了制约,致使产量下降。二是节日消费的需求量增加,除家家户户购置年货准备过节以外,餐饮业的需求也大幅急增。三是节日期间服务人员减少导致服务不足,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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