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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民营办《关于商请协办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002号提案的函》的复函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0-07-2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市民营办《关于商请协办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002号提案的函》的复函

  市民营办:

  贵办《关于商请协办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002号提案的函》收悉。提案中所列建议涉及我委主要有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三个方面内容,现就协办意见函复如下。

  一、关于“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最大程度实现准入环节的便利化”。《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2019〕1685号)规定,未经国务院授权,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我委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主要做了3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联络机制。工作联络机制涵盖全市5个县市区、3个市直园区、34个市直部门,明确了各单位的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具体联络人员,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有人管,有人办。二是全面清理不符合规定市场准入措施。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相关市直部门,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规定的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内容,全覆盖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违规制定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经清理,我市暂未发现县市区、市直园区、市直部门有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版)》规定,针对特定市场主体设置不符合规定准入措施行为。三是开展专题督导调研。2020年5月11日至13日,6月16日,市发展改革委两次组织人员赴县(市、区)、市直园区督导调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督导调研中企业负责人均表示各级各部门能够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办理各种经营许可的过程中没有遇到违规设置隐性门槛情况。下一步将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县(市、区)、市直园区继续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非禁即入”落地落实。

  二、关于“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我委高度重视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工作,主动与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民革市委、民盟市委、民建市委、民进市委、农工党市委会商研究,草拟初稿,反复征求有关单位、部分企业家建议意见。修改完善后,通过合规性审查,并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相洪同志同意,于6月5日印发了《遂宁市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提供的操作办法。《细则》共11条,重点聚焦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企业家范围和结构,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的涉企政策范围,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的程序3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制定目的和依据,参加听取意见建议的企业家范围和构成,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的涉企政策范围,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的程序,涉企政策依法主动公开,执行监督,实施情况评估,涉企政策调整,保密纪律,适用范围和有效期等。下一步将按照《细则》规定,在制定涉企政策,重大经济决策时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征求意见。

  三、关于“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我委强化监管,全市公平守信环境逐步形成,有力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是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目前已出台《遂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遂宁市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关于在行政执法中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正在督促市级部门加快落实红黑名单制度。二是着力加强“诚信遂宁”品牌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工作已全覆盖开展到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目前正在开展涉及政府采购、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债务、金融服务、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乡镇和街道政府守信践诺专项治理活动。截至目前,遂宁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信用信息总量已达193万余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监测,1-5月我市提供的行政许可数据量居全省第二,行政处罚数据量、“双公示”数据校验通过率均居全省第五。三是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考核办法,及时启动业务培训工作,目前已到射洪市、大英县进行了业务培训。四是正在建立工程信用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监测,我市的城市信用全国排名从去年12月的182名提升到69名,上升了113名,得到省发展改革委的通报表扬。下一步将出台《关于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记录的若干意见》《市场主体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市场主体信用联合奖惩及配套标准规范》等文件,制定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及从轻处罚清单,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市场主体诚信评价体系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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